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县城中央隔离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30
四川/南充 中标结果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县城中央隔离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12-30 00:00:00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县城中央隔离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县城中央隔离栏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龙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蜀都大道北一段****号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龙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 ********* 交通管理设备 中央隔离栏 龙鸟牌 详见技术要求应答表 *****(米) ***.**
********* ********* 交通管理设备 智慧护栏防撞端头 龙鸟牌 详见技术要求应答表 ***(个)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明周明胜李敏张颖周小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价计算收取。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成交合同前向代理公司领取纸质档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计算收取。(标准说明:①中标(成交)金额在***万以内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收取;②中标(成交)金额在***万~***万的:***万的部分按*.*%收取,超过***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收取;③中标(成交)金额***万~****万的:***万的部分按*.*%收取.超过***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万的*.*%收取。超过***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收取;④中标(成交)金额****万~****万的:***万的部分按*.*%收取.超过***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万的*.*%收取。超过***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万的*.*%收取。超过***万,小于等于****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收取;
代理费缴纳账户:
户名: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账号:*****************
银联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华丰村*社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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