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30 00:00:00
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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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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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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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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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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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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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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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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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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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华成国际发展大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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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傅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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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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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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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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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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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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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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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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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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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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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申请人: 一、答疑部分: *、招标文件中未对技术标尺寸规格做出要求,采用**或**幅面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请明确。 *、招标文件***页中“未按要求编制的技术标将酌情予以扣分”,具体是哪些编制要求需响应,是否指正文排版需满足“小四号字体,*.*倍行距”?表格、图片及设计图纸上的字体是否可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而不扣分?请明确。 回复:技术标采用电子版***文件,规格**尺寸,份数*份,并提供**尺寸的效果图(应有总体鸟瞰图、单体透视图、总体布置效果图)展示板*块扫描件附在技术文件最后部分,技术标部分宜控制在***页以内,小四号字体(表格、图片、设计图纸部分除外),*.*倍行距,对超过或盲目套用设计规范或不切实际的,或未按要求编制的技术标将酌情予以扣分。 二、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页“注:*、技术标部分宜控制在***页以内,小四号字体,*.*倍行距,对超过或盲目套用设计规范或不切实际的,或未按要求编制的技术标将酌情予以扣分”。更改为“注:*、技术标采用电子版***文件,规格**尺寸,份数*份,并提供**尺寸的效果图(应有总体鸟瞰图、单体透视图、总体布置效果图)展示板*块扫描件附在技术文件最后部分,技术标部分宜控制在***页以内,小四号字体(表格、图片、设计图纸部分除外),*.*倍行距,对超过或盲目套用设计规范或不切实际的,或未按要求编制的技术标将酌情予以扣分”。 *.原招标公告第*.投标文件的递交“*.*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更改为“*.*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 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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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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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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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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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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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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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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