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12-30 00:00:00
泗县****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泗县****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泗县交通运输局 (盖章)
****年**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现对泗县****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泗县****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人:泗县交通运输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一标**.*万元;二标**.*万元。
*、标段(包别)划分:*个标段
*、采购数量:见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招标范围:泗县****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具体内容:一标泗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条(****胡陈村*****、****胡圩*大魏街)全长*.***公里,拟建宽*.*米沥青路面,计划投资约****万元、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座(吴岗北桥、新黄沟桥),计划投资约***万元;二标泗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长约***公里,计划投资约****万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截止时间。
情形(*)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或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注:不少于*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元整。
*、参与磋商方式: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注:距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日)。
*、磋商地点:泗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开启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提交地点:泗县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
采购人: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泗县泗州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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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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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内容及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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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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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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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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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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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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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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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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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时 递交地点:泗县交通局五楼会议室 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下*时 磋商地点:泗县交通局五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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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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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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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 份,装订和封装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六章第**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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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地点: 泗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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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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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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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公示媒介: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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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磋商文件的异议,应当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天前提出,将异议以邮件方式发至*********@**.***邮箱(****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 |
三、项目要求
一、设计范围:
一标泗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条(****胡陈村*****、****胡圩*大魏街)全长*.***公里,拟建宽*.*米沥青路面,计划投资约****万元、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座(吴岗北桥、新黄沟桥),计划投资约***万元;二标泗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长约***公里,计划投资约****万元。
二、勘察设计要求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必须按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规范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勘察设计,且成交的勘察设计费不予调整。
三、其他说明及要求
(*)未中标人无勘察设计补偿费。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勘察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团队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更。
(*)勘察设计团队人员配备如不满足项目实施需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调整以满足项目正常实施。
(*)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中标后投标报价不予调整。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和费用。
二、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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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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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期限 (服务类)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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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款 |
付款人: 泗县交通运输局付款方式:①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的**%; ②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③交工验收合格满*年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完毕全部勘察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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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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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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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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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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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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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磋商 |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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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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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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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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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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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自行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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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 |
符合磋商公告第二条第*款的要求 |
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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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资质、资格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或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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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情况 |
供应商须按规定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否则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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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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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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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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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响应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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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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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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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 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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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 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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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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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响应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第五章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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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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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分) |
技术服务水平(**) |
一、总体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酌情评分:优的得*(含)***分,良的得*(含)**(不含)分,差的得***(不含)分。 二、技术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酌情评分:优的得*(含)***分,良的得*(含)**(不含)分,差的得***(不含)分。 三、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酌情评分:优的得*(含)***分,良的得*(含)**(不含)分,差的得***(不含)分。 四、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酌情评分:优的得*(含)***分,良的得*(含)**(不含)分,差的得***(不含)分。 五、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现场情况和项目概况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酌情评分:优的得*(含)***分,良的得*(含)**(不含)分,差的得***(不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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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分) |
一、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每具有*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二、最新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的加*分,*的得*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影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截屏,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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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全过程服务承诺(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的跟踪配合措施、现场配合服务等内容)酌情评分:优的得*(含)***分,良的得*(含)**(不含)分,差的得***(不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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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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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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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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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凡在宿州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定义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工程: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中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偏离
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项目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
**.*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日前发布,不足*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泗县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监理费用报价表、资格文件、监理大纲、其他资料等。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条货物类适用)。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磋商报价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上缴财政: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候选供应商资格的;
**.*.*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要求提交的含有磋商响应文件的电子*盘应当单独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电子*盘密封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及联系电话。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应胶装装订,封面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
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
**.*.*未按本文件**.*、**.*、**.*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文件第**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联合体参加磋商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无要求的,注明“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磋商代表,具体进行磋商、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等事务。联合体协议应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联合体代表应能全权处理磋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联合体代表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磋商
**.*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磋商;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的,待打开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或以上的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评审
**.*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
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综合评审。(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各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产生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商务技术内容进行磋商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进行价格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异常情况处理
**.*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定标方式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人原来总价的**%。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质疑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七章 采购合同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
内 容 |
|
|
* |
付款人:泗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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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款条件:①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的**%; ②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 ③交工验收合格满*年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完毕全部勘察设计费。 |
|
* |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 |
二、合同条款
*. 术语的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工程”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量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和施工图纸中所规定的工程内容。
(*)“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工程量清单”中所述服务/工程的成交供应商。
(*)“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并最终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响应文本。
*.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 付款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项目服务期开始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返还。
*. 检验和验收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索赔
*.*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 除本合同条款第**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一周按*天计算,不足*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 不可抗力
**.*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 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 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 违约终止合同
**.*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 转让和分包
**.*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合同生效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各执*份。
**.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通过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中标通知书。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大写:。
*.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特殊条款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年版)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服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需求 。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文件:服务大纲、勘察方案、外业指导书、进度计划,初勘初测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报告、征地拆迁图(包括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电子版文件)。具体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
*.* 决定或答复
*.*.* 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天*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
*.*分包和不得转包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勘察。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人如果不具有相应的勘察资质,应分包给发包人认可的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设计人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合同价款已包含在设计人的签约合同价内。
*.*勘察设计人员的管理
*.*.* 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包括:
|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执业资格 |
备注 |
*.* 一般要求
第*.*款增加*.*.*项
*.*.*其它要求
(*)设计人不仅要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景观”:要表现当代地域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特征,使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
*.“生态”: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发达地区设计思路,遵循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设计理念,以节约土地、保持水土、尽可能减少破坏生态环境为宗旨。
*.“和谐”:设计要立足长远,要求符合当地规划,适应当地社会环境与人文环境,与之和谐统一,尽可能减少对其影响。
*.“创新”: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科学地、创造性地进行设计,不断总结设计经验,推动工程技术进步。同时,鼓励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公路工程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勘察设计内容、深度、文件编制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初步设计文件应对特殊地质区段(如软基、湿陷性黄土、地质断裂带等区段)作重点调查,优选特殊路基和不良地基处理方案,桥梁桩径选型得当,桩长计算准确,在施工图设计中不得出现重大变更。若设计人正式提交的勘察资料和设计文件不满足上述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的要求,发包人将根据设计人遗漏的实物工作量和质量情况扣除相应勘察设计费用。同时,设计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工作,直至满足要求,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应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综合运输网特征,统筹规划、合理设计,使道路使用者安全、快捷、舒适、经济,获取最大社会经济效益。
(*)应尽可能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设备和系统选型应具备可兼容性和可扩充性,且操作使用和维修养护、更换方便。
(*)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建立较为固定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就勘察设计有关情况作中间汇报;在特殊情况下,发包人可要求设计人作专题汇报,设计方对此应积极予以配合。
(*)无论设计进行到何种程度,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对本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提出的设计意见和建议,设计人都应认真研究论证,并作出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
(*)设计人应妥善处理地方关系,由设计人原因导致与当地村民或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和损失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并不得遗留对发包人下一步开展工作造成障碍的问题,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勘察设计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设计人必须认真踏勘现场,熟悉现场情况,掌握现场资料,严禁出现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的设计情况的发生。凡因勘察、设计人过失,造成地质勘探不到位、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协议签订不明确等纯粹设计原因,引起设计变更并且造成损失的,勘察、设计人应当承担设计变更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及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经济、行政处罚。
*.*勘察设计范围
*.*.*工程范围包括: 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
*.*.*阶段范围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 。
*.*.*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按发包人确定的标段分标段编制施工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编制竣工图、参加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没有超出现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办法要求的工作内容。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超出现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办法要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设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超计划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超出费用在暂列金额中计列。因设计人设计深度不足等原因导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增加,视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开始勘察设计
*.*.*满足以下条件时,设计人应开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具备勘察设计条件,设计人接到发包人的勘察设计开始通知,并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开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勘察设计。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勘察设计咨询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每延期*天(不足*天按*天计),发包人将按勘察设计费的*.*%课以设计人的违约金。延期超过**天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控制原因(例如前期工作和各阶段设计咨询、设计审查和设计批复时间等不可控制因素)导致设计人不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等工作,设计人免责。
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签约合同价的**% 。
*.*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包括:/;不利物质条件包括:/ 。
*.*提前完成勘察设计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勘察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 。
*.* 勘察设计文件接收
*.*.*勘察设计文件提交要求:
勘察设计文件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要求:**幅面纸左侧胶装的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纸质版*套; ***和***版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一份,刻录成光盘 。
*.*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设计文件
第*.*.*项补充
设计人完善审查机构提出修改意见期限是 收到修改意见后*日内。
**.*.*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 名。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风险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①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的**%;
②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③交工验收合格满*年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完毕全部勘察设计费。
**.*.* 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费用承担的划分:专项咨询、专家评审费和试验检测费由设计人承担,外出考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
**.*中期支付
**.*.*中期支付申请的格式及份数:/。
**.*.*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天,发包人对拖欠金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个月以内(含*个月)短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并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支付规定如下:/。
**.*费用结算
**.*.*勘察设计费用结算申请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期支付*天,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 ‰的违约金。
**.*.*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 。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勘察设计费用总额的/%。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违约
**.*.*(**)施工图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的/%,或工程竣工决算超过施工图预算的**%;
**.*.*(**)单个合同段因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调整累计超过该合同段合同价的**%。
第**.*.*项增加(**)目
(**)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设计人应妥善规划取、弃土场位置,对取土场土质进行勘测试验。施工时,若取、弃土场的工程量与设计文件提供工程量不符,并且误差超过**%,属于违约。
**.*.*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限期改正,发包人将课以设计人勘察设计费*%的违约金;
(*)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课以设计人勘察设计费*%的违约金;
(*)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设计(发包人同意延期的除外):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控制原因(例如前期工作和各阶段设计咨询、设计审查和设计批复时间等不可控制因素)导致设计人不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等工作,设计人免责。
(*)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工期延误及其他直接损失等。委托人有权不退还设计人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应支付的设计费,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发包人有权通过诉讼追索赔偿;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修改相关文件外,发包人还将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课以设计人勘察设计费 *%的违约金。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每变更一人,扣除勘察设计费的*%作为违约金。
(*)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款规定提供招标期间的配合服务:发包人课以设计人勘察设计费*%的违约金。
(*)设计人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按勘察设计费的*%课以设计人违约金。
(*)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课以设计人勘察设计费*%的违约金。
(**)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导致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导致本项目造价调整率超过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比例: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课以设计人勘察设计费*% 的违约金。
(**)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或单个合同段因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调整累计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时: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课以设计人勘察设计费*%的违约金。
(**)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导致勘察设计质量事故: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无偿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赔偿金。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取消履行合同:发包人因故要求取消勘察设计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设计人,设计人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人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勘察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质量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个月以内(含*个月)]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手续费计算,支付利息。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宿州仲裁委员会。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法定管辖权的法院名称) 法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 (项目名称)标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元作为投标报价,计划服务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为本工程负责人。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磋商响应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如有)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担保。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为实现项目建设总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填写 |
响应情况 |
注意:
*、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已满足要求的情况。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填写 |
响应情况 |
注意:
*、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开标一览表
|
标题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供应商(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圆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
元 |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
序号 |
内容 |
总价 (元) |
备注 |
|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
|||
|
合计 |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次报价表
|
项 目 名 称 |
|
|
供应商全称 |
|
|
磋商范围 |
|
|
磋商报价(人民币) |
总价(大写):
(小写): |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
|
备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本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磋商现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
最终报价表
|
项 目 名 称 |
|
|
供应商全称 |
|
|
磋商范围 |
|
|
磋商报价(人民币) |
总价(大写):
(小写): |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
|
备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本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磋商现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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