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5-07-15
湖北/宜昌 招标采购
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湖北/宜昌-2025-07-15 00:00:00
湖北/宜昌-2025-07-15 00:00:00
猇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的通知》(国办发〔****〕**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文件要求,猇亭区财政局决定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检查范围
主要对代理机构****年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暂行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规定,根据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结果确定监督检查范围。
(一)符合“新登记”(****年*月*日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且****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二)其他代理机构为“五年一查”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三)原则上一家代理机构五年只检查一次,不重复检查。
区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经筛选确定以下*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单位:湖北辰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现场检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对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服务费等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后,由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四)延伸核查
区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五)处理处罚
区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对检查中发现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六)总结报告
区财政局于****年**月**日前形成并报送本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市财政局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省财政厅。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室)。
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
****年*月**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的通知》(国办发〔****〕**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文件要求,猇亭区财政局决定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二、检查范围
主要对代理机构****年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暂行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规定,根据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结果确定监督检查范围。
(一)符合“新登记”(****年*月*日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且****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二)其他代理机构为“五年一查”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三)原则上一家代理机构五年只检查一次,不重复检查。
区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经筛选确定以下*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单位:湖北辰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作步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号)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猇亭区财政局对开展本地区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严格履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实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专项整治工作自****年*月开始,至****年*月底结束,分阶段实施。(一)开展自查
区财政局向被抽查的代理机构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代理机构收到检查通知后,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其在****年度内代理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清单。财政部门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个,代理项目不足*个的全部抽取),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被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一并报送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室)。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二)书面审查
区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检查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三)现场检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对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服务费等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后,由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四)延伸核查
区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五)处理处罚
区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对检查中发现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六)总结报告
区财政局于****年**月**日前形成并报送本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市财政局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省财政厅。此阶段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室)。
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