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宝创矿业有限公司10%股权
2025-12-30
四川/凉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木里宝创矿业有限公司10%股权
四川/凉山-2025-12-30 00:00:00

木里宝创矿业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木里宝创矿业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深地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特别事项说明: 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引用了审计的账面值和矿业权报告,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历史****年至****年**月期间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量等相关财务数据的评估核查,利用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年度审计报告,即: 除此之外,引用了四川国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国通矿评报字(****)第***号《四川省木里县巴地新注金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 由宝创公司(标的公司)继续享有或承担。 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其它披露事项: 一、项目有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 二、木里宝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五、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各自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七、****年度及专项审计报告在公告期内于转让方处查询。 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九、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十、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 由所有股东共同组成,是宝创公司的权利机构,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董事会 由*人组成。(*)引进第三方股东,英煌公司委派*人,深地公司、新股东各委派*人。(*)如英煌公司取得转让的**%股权,则英煌公司委派*人,深地公司委派*人。 董事长自英煌公司委派人选中选任,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 由*人组成。英煌公司、深地公司、职工监事各*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选举产生。 (*)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层:总经理*名,副总监经理*名,董事会自英煌公司推荐人选中聘任总经理,自深地公司推荐人选中聘任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十一、后续矿山勘查、开发费用安排 (*)勘查阶段:投资额按勘查阶段所需费用进行出资。但无论矿山规模是小型、中型或大型,资金投入比例和股份比例均为:深地公司不承担资金投入,占宝创公司**%的股份;英煌公司负责承担**%的资金投入,占宝创公司**%的股份;**%股权承接方负责承担**%的资金投入,占宝创公司**%的股份。 (*)开发阶段:投资额按勘探结果和矿山设计规模确定的投资额进行出资。但无论矿山规模是小型、中型或大型,资金投入比例和股份比例均为:深地公司承担**%的资金投入,占宝创公司**%的股份;英煌公司承担**%的资金投入,占宝创公司**%的股份;**%股权承接方承担**%的资金投入,占宝创公司**%的股份。 十二、后续矿山勘查单位及费用 受让方需认可****年*月**日标的企业股东英煌公司、德阳矿产开发公司(现深地公司)签订的《四川省木里县巴地新洼金矿风险勘查开发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开发合作合同”),同意后续地勘工作由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原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承担,同意地勘工作收费标准: (*)工作费用以中国地质调查局最新预算标准计算。 (*)按以上(*)项计算年递增*%的物价上涨费用(以上(*)项标准如系当年最新调整标准,则本项内容当年不执行)。 (*)安全措施经费按四川省规定的野外工作部分费用的*%比例计算。 (*)营业税按以上(*)(*)(*)项合计的*.**%计算。 (*)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同意按前述开发合作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即:设计预算标准费用的**%收取费用。 十三、意向投资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前述公司治理结构与后续矿山勘查开发费用安排(本公告第十、十一、十二条之内容),确认成交后,投资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十四、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十五、拟进行相关矿产勘查、开发所涉及的风险提示: (*)意向投资方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项目金矿可能涉及资源量、品质及开发技术风险、矿业市场及产品价格风险。转让方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转让方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本次转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投资方自行现场踏勘,对巴地新洼金矿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草地、林地、生态红线及其他各级各类保护区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标的企业主业为矿业投资,其持有的巴地新洼金矿探矿权,部分矿段达到“探转采”要求,其他区域仍为勘探阶段。后续探转采、探矿权延续、矿产勘查及开发,可能面临国家、地方政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宏观、行业、生态环保、规划等政策风险。 (*)标的企业持有的巴地新洼金矿探矿权,地处凉山州木里县少数民族聚集地,社区关系复杂,面临外部环境和条件风险。可能会影响金矿的下一步勘查、开发。 (*)标的企业核心资产四川省木里县巴地新洼金矿勘探探矿权是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的,未进行有偿处置,未缴纳出让收益。 (*)意向投资方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意向投资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报名,即视为意向投资方对巴地新洼金矿现状和前述风险提示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十六、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十七、项目尽调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且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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