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2-30 00:00:00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等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作为长沙市健康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打造市内健康管理服务标杆,我院健康管理中心的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需升级、增加其他模块功能并平移到河西院区,最终实现健康管理中心检前、检中、检后一体化协作平台管理。本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在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中标人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健康体检系统需要平移到河西院区。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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