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监理项目-更正公告
2025-12-30
河南/洛阳 变更澄清
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监理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洛阳-2025-12-30 00:00:00
河南/洛阳-2025-12-30 00:00:00
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监理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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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监理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原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变动,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
| 变更为 |
| 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原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变动,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注: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磋商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本次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号建设大厦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睿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米大西村临街*幢***室 |
| 联系人:吕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