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梁山菱花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
2025-12-26
山东/青岛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青岛】梁山菱花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
山东/青岛-2025-12-26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2-26 00:00:00
梁山菱花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
信息来源:青岛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梁山菱花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评估、审计报告不予公开,如需查阅相关材料,请前往青岛产权交易所现场查看。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青岛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尾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青岛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负责协助标的企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若出现第*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交易价款,如若逾期支付,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本金及延期付款期间按一年期***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意青岛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受让,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受让方将取代转让方成为公司注册资本的持有者,并承担相应的实缴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的实缴义务。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诚志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