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5-12-30 00:00:00
装备预测性维修体系框架与模型方法研究意向公开(*********************)(第*包)
装备预测性维修体系框架与模型方法研究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部装备剩余寿命预测方法与维修决策模型研究项目意向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装备预测性维修体系框架与模型方法研究
二、采购项目概况
自行收集获取项目采购方指定装备的状态监测和测试数据,针对典型装备建立预测性维修体系框架,研究故障特征数据集构建方法、装备剩余寿命预测方法以及维修决策模型。
三、初步技术参数
*.提出数据增强方法至少*种、关键特征筛选方法至少*种、剩余寿命预测方法至少*种、维修决策模型至少*种。需要根据采购方要求的装备型号,收集获取相关使用保障数据,在此基础上,给出每种方法的详细步骤和应用案例,对结果进行图形化、表格化比较分析,说明模型和方法的优点。
*.提出的模型和方法具有创新性,查重率低于**%。
*.提供可运行算法代码*份,包括算法运行环境及执行步骤说明文档。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年**月
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月
七、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
*.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除具备以上基本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老师
电 话:***********。
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