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5-12-30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行政辅助事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行政辅助事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宁宜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华(女)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号*幢***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行政辅助事项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提供行政辅助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使用行政辅助力量配合开展各类内部辅助服务事项。(*)提供船艇驾驶服务,完成日常巡航船舶驾驶、应急值守、协助执法、船艇日常维护等日常服务。(*)配合采购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船舶驾驶、内部辅助管理服务事项。
服务要求:组建好防汛抢险队伍,落实专人负责,储备好必要的防汛物资及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工作完成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如本次中标人非原服务单位,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按照月单价结算给原服务商至本年度新合同签订之前一个月的所有服务费用。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服务期限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第二年和第三年合同根据上一年考核结果及财政预算批复情况决定合同是否续签。
服务标准:参照相关考核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