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中医医院2026年1月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5-12-30
贵州/黔南 招标采购
瓮安县中医医院2026年1月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
贵州/黔南-2025-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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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中医医院****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瓮安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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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瓮安县中医医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 瓮安县中医医院****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瓮安县中医医院****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年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涵盖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或医务人员人身损害,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覆盖无过失但发生不良后果的补偿。 *.覆盖院内滑倒、火灾等非诊疗行为导致的第三方伤害。 *.覆盖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损害补偿 (二)赔偿限额: *.主险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附加险赔偿限额: 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每次每人事故赔偿限额同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同主险累计赔偿限额;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万元人民币;该险种赔偿限额在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外计算。 ②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同主险的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主险累计赔偿限额的**%。 每次事故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 万元。该险种赔偿限额在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外计算。 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同主险对应赔偿限额。住院津贴:*** 元/天,最长不超过** 天。医务人员家属赔偿限额与医务人员相同。该险种赔偿限额在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外计算。 (三)保险期限:*年,追溯期*年。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允许分公司投标,但需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①保险公司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充足的偿付能力,在当地有完善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能够及时响应医疗机构的理赔需求。 ②提供专业的医疗风险防控服务,如定期开展医疗风险培训、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等。 ③理赔流程简便、高效,应在接到报案后*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审核和赔付。 |
***.******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瓮安县中医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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