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2-30 00:00:00
、 更正人名称: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新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采购文件调整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时间:/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时间:/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 *.*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结算原则: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用根据中标价作为结算依据。 食堂大宗食品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每周实时公示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依据进行下浮,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无公示指导价格的以“京东到家”网上超市实时公示的价格和供销超市的价格取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进行下浮。 | *.*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结算原则: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费用根据中标价作为结算依据。 食堂大宗食品(除职工在院就餐外)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每周实时公示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依据进行下浮,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绍兴食采馆”无公示指导价格的以“京东到家”网上超市实时公示的价格和供销超市的价格取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进行下浮。 医院补助(职工工作餐)按**元/餐,按实结算。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鲍为民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庆中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静丽、孟琴波、沈潮颖、章佳琴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办
联系人:严淑云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庆中街***号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