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12-29 00:00:00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一、针对深圳市环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第*点,审计报告不完整,依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我司回复如下: 贵司依据的“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对应的具体条款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针对上述要求,我司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由蓉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审计报告,其中包括第一章节:审计意见;第二章节: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第三章节: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第四章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并加盖蓉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印章的关键页以及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内容已经能充分的证明我司的各项财务情况说明,并且证明我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完全满足上述招标要求。
二、针对深圳市环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第*点,除臭设备无制造商授权书,依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我司回复如下: 贵司依据的“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对应的具体条款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指核心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正对上述要求,我司①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资料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要求授权委托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故其不足以构成我司资审不合格的条件。 ②我司为该项目生物除臭设备的制造商,具类型除臭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能力,且根据贵司在设备技术要求****页(第**)关于除臭设备授权书的的明确规定:设备代理授权书(若代理商投标)。我司为除臭设备的制造商而非代理商,故我司认为更加无需提交除臭设备的代理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