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2-29 00:0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我司组织公开招标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项目编号:***************)”现作以下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年*月**日*:**:****:**:**”;
*.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评分项目“配送场所情况”、“种植(养殖)基地情况”、“冷库情况”、“食品检测建设情况”中“评分准则”注释部分更正为:“注:若因政策等非投标人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上述场地产权证明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替代证明材料之一,以证明其对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使用权益:
*.由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的、明确授予投标人相关权益的合法有效书面说明;
*.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场地权属及投标人使用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如历史取得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长期租赁合同等)。
若上述场地涉及多个共有产权人或需共同签署文件的其他必要主体,投标人必须提供已获全部相关权利人完整、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如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等)。缺少任一必要权利人的有效授权,相关协议对未授权的权利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确保其就投标所涉场地享有的权益(包括使用权、经营权等)在投标及后续合同履行期间内持续有效、合法无争议。因场地权属不清、权利存在瑕疵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被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合理认可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二路***号
联 系 人:姚工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友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婕/张挺/余晓云
项目咨询:*************、*************
投标报名:*************(总机)
*. 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 ****://****.***.**/
深圳市友和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招标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