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29 00:00:00
****年度临湖社区服务中心三项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年度临湖社区服务中心三项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年度临湖社区服务中心三项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年度临湖社区服务中心三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服务中心
合同甲方编号: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玉屏南路****号临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颐顺老年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宝塔路与芙蓉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业综合楼*楼***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年度临湖社区服务中心三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根据《合肥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合民〔****〕**号)、《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民〔****〕**号)、《关于***;延长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实施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合民〔****〕**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拟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中心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社区老少活动家园服务等三项服务采购。服务对象为经开区临湖中心范围内居民,重点人群为老人和儿童 。服务固定场所为经开区临湖中心范围内提供的老少活动家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一)主要服务要求*.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运行:(*)对基本养老服务中心(站)设施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整体运营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开展好健康服务、便民服务、文化服务、休闲服务,搭建社区为老服务和健康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负责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组织、策划及活动管理工作,结合社区重点工作要求,根据辖区居民养老、健康等有关需求,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为老服务活动不少于*项,并向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日间照料、健康保健等服务;(*)负责社区老年人基本信息采录与更新,调查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及时掌握社区孤寡、独居、困难、失能半失能、优抚对象、高龄及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动态信息并建立台账;做好特殊老人定期访视服务,每月电话询访不少于*次,每月上门访视不少于*次,并做好走访台账、汇总表与服务记录表等各项档案留存;(*)负责做好社区一老一少、民生服务等有关的政策宣传、问卷调查、服务开展、满意度测评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社区老少活动家园服务:(*)负责社区各类青少年活动服务组织、策划及活动管理。具体包括:课业辅导、兴趣培养、“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论文、小建议)活动、文体康乐、心理辅导、安全教育、户外拓展、青少年辅助教育、兴趣培养及其他培训、咨询、教育等服务;(*)老年项目,依托服务阵地开展如社区影院、书报阅读(读书会)、文体康乐、手工书法等服务,丰富老年人生活;(*)根据社区人群结构特点,围绕老年、儿童、其他群体的需求组织系列主题项目不少于*项。在实际操作中,成交供应商须结合上述*个项目内容,备存规范的服务记录,按时上报各种资料、表册;以社区基本服务设施为平台,设定并开展相应的公益化服务项目和社会化服务(微利或低偿)项目;协助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提升其服务能力和组织能力,培育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支。依托三项服务,根据落地社居委实际情况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一居一品)不少于*个,形成中心特色服务案例不少于*个,协助社区开展各类相关奖项及荣誉申报工作。(二)人员配备要求*、成交供应商需要为本项目派驻“三项服务”工作人员**名(含项目负责人*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工作经验与能力。服务过程中需要保证人员的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的工作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服务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服务但本项目成交后须从其他项目撤出。同时,所有服务人员须根据采购人的管理与工作安排开展服务,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调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须自行为驻点人员采购必备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以满足实际办公需要。(三)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如下:(*)无相应服务能力而在响应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致使成交后项目无法正常运行的;(*)在项目履约期内提供的服务低于服务需求标准的;(*)在服务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以“市场化”为由、借“提供服务”之名直接或间接推销老年保健类产品及过度护理等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对采购人提供的固定服务场所采取购买公众责任险(场地责任险)等安全保障措施,以有效应对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并做好相关事件的善后事宜。*、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财经规定,对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进行独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自觉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项财务检查。*、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固定服务场所转租或用于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运营活动;服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清场,否则,采购人有权对超期留置的成交供应商资产进行处置。*、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支付服务资金前,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临湖社区服务中心辖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天*小时**分**秒
-
市场主体提交**********
-
中标人签章通过***********天*小时**分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