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2025-12-29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安徽/六安-2025-12-29 00:00:00

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玉兰路***号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 ******************* 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 公开招标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园三期厂房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一: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标*关于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说明函”格式招标文件中未给出,是否自拟?

回答:本项目不作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

问题二:投标制作软件中“技术标*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和荣誉证书”格式招标文件中未给出,是否自拟?

回答:是。

问题三: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④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投标人是否在中标后按本项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的数量及具体人员,投标时不用填写?

回答:评标时不评审,人员要求参照招标文件。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与第**页评分标准中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回答:可以。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澄清与修改公告 中新联科舒城电子产业···变更公告.***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