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费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5-12-29
{prov} 招标采购
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费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prov}-2025-12-29 00:00:00
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费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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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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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浦东新区司法局(本部)

项目名称: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邹平路办公楼基础物业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的物业综合客户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公区维修、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室外绿化服务;外墙清洗服务;虫害消杀服务;水箱清洗服务;保险服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区机管局“关于区司法局迁入邹平路机关用房的通知”(沪浦机管局〔****〕***号)的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已经迁入邹平路 ***弄 *号 *、 *、 *层办公。邹平路***弄位于成山路与邹平路之间的***芯联园区内,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利人为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而邹平路 ***弄 *号 *、 *、 *层为***芯联园区的公建配套用房,权利人为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目前,邹平路***弄的物业管理服务统一由权利人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本次申请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物业管理公司对进行物业管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弄*号*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徐洪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弄*号**座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栾伟锋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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