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5-12-2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二标段国有彩屯、南甸、小市生态林场****年度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采伐施工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紫金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本溪满族自治县军悦劳务队
地 址: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郦城*******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 **** 年森林抚育 及主伐、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施工,按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执行。在设计范围内行采伐作业,按照规定的采伐木进行采伐,伐根不超过 *厘米,避免抽心、劈裂等影响木材质量现象发生。合理造材:遵循材尽其用、优材优用、劣材劣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树干全长,先造长材、后造短材和一般用材。木材长度公差+* 厘米,** 厘米,锯材原木弯曲度在 *%以内,小径原木、椽材弯曲度在 *%以内。不得自行造特殊材,严格遵守造材规则。按照指定集材道,将所有采伐木捞到楞场,按照要求的造材规格进行造材,并根据材种进行归楞,楞垛小头必须整齐,楞垛之间留够距离便于检尺验。被采伐木采用渐进式伐除,第一次伐除应伐木 **%,计算出采伐木蓄积,不足部分从余下被伐木补足。采伐施工结束后采伐剩余物均匀平铺在林内。 *、采伐剩余物处理伐后应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出林分,并清理采伐剩余物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 *、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清场作业时要适当保留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 *、修枝修到树冠的力枝处,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二分之一,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三分之一;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