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2-29 00:00:00
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血液中乙醇含量及毒检检验鉴定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信息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血液中乙醇含量及毒检检验鉴定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血液中乙醇含量及毒检检验鉴定,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 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法医毒物(酒精检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司法鉴定(酒驾)。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邀请书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宁夏海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即为报名成功。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路苏商总部园*座*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永丰北街 *** 号
联系人:曹警官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海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华府万和城***号营业房
联系人:张蓓蓓、梁京、徐静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海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