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33号)
2025-12-29
黑龙江/佳木斯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33号)
黑龙江/佳木斯-2025-12-29 00:00:00
黑龙江/佳木斯-2025-12-29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佳木斯市财政局采购办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佳木斯金汇达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号
被投诉人*:佳木斯高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
被投诉人*: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
地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从哈尔滨供货,加上运输费、途中损耗,*折供货难以保证食堂食材质量。
*、中标供应商是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明楼商贸有限公司,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在一小时内送达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人的专职团队,但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只有从业人员*人。
*、招标文件“人员配备方案”需要供应商供货人员配备进行响应,但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只有从业人员*人。
*、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不少于*人的服务团队,但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只有从业人员*人。
*、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满分**分,中标供应商得分**分仅扣*分,存在应扣未扣分的情形。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严重失职,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的问题。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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