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12-29
山东/淄博 招标采购
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山东/淄博-2025-12-29 00:00:00

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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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国家、省市对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的管理要求,为保障应急物资高效及时供应,提高淄博市应急物资数字化管理能力,实现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共享,统一调配,拟实施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该系统需要提供仓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审批处理服务、移动端适配服务、报表中心展示服务、基础平台服务及平台接口对接服务等。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国家、省市对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的管理要求,为了保障我市应急物资高效及时供应,实现我市应急物资数字化管理,进而实现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共享,统一调配,需要采购一家第三方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提供仓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审批处理服务、移动端适配服务、报表中心展示服务、基础平台服务及平台接口对接服务等,经过前期调查论证,本项目需整合淄博市政府各级职能机构专项物资、应急仓库、应急物资、运输资源等应急物资相关数据,通过系统将淄博市及各区县各级职能机构的应急物资管理及调拨等全流程打通,实现全市应急物资通关统配,而上述系统及数据资源归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且如果由其他供应商重新开发该平台,则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以及平台资源的重复建设,也不符合政府采购节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此服务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由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因此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上单一来源申请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号金融大厦**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系 人:乔英贺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系 人:张瑞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北路***号齐鲁电商谷**栋*楼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系 人:淄博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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