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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镇海区建设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东邑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租赁服务、多配物业用房经营管理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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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国内采购,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东邑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租赁服务、多配物业用房经营管理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服务期预算价(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公共租赁房的租赁服务管理;公管房日常招租、配租、催租管理;合同档案管理;智能门锁管理系统的使用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算价(最高限价):***,***元;

五、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二)、响应人的一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允许联合体形式响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本项目资格审查形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最终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响应人的特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发放磋商文件时间自********日至********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楼****室

、磋商文件的获取

响应人应下载钉钉客户端后扫描下面钉钉二维码,完整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磋商代理机构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结束前,将通过响应人报名时的预留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钉钉报名二维码如下: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开标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绝。

九、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定于****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开标室举行磋商会议。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响应人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十、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方式:必须是响应人开户银行账户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网银。

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提交(以收款人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足额提交的其响应将作拒绝处理)。

收款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 *************

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楼

、其他事项

*、响应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要求已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镇骆东路***号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

磋商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楼****室     邮编:******

联系人:沈  工、 徐  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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