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2-29
四川/遂宁 变更澄清
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遂宁-2025-12-29 00:00:00
四川/遂宁-2025-12-29 00:00:00
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业合同条款**.*.*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调整为: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号执行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投标报价**%作为预付款(扣除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及暂列金)。 调整为: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投标报价**%作为预付款(扣除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及暂列金)(*)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