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12-29 00:00:00
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漳州市南靖县老旧小区三期、四期地下管线改造提升项目(紫荆东路段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定标结果公示)”的质疑函
致: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年**月**日参加漳州市南靖县老旧小区三期、四期地下管线改造提升项目(紫荆东路段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且我单位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我单位于****年**月**日在本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定标响应材料。我司认为在本次定标活动中,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一、具体质疑如下:
****年**月**日贵单位发布了“漳州市南靖县老旧小区三期、四期地下管线改造提升项目(紫荆东路段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为:福建雄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本单位查询,福建雄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建筑企业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注册人员*人,其中仅*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余*人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详见附件一截图)。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文件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人,但福建雄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的注册人员并不满足其所持建筑业企业证书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二、所质疑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及诉求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建规〔****〕*号),通知中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七条:定标时应当坚持择优、竞价、物有所值的原则,根据定标因素选择履约能力强(报价、公司资质、相关业绩)、报价合理、服务质量好的定标候选 人为中标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招标人可以优先选择服务好、实力强、有利于项目管理的企业为中标候选人;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规则亦有此要求。
显然本项目目前选定的中标候选人福建雄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不符合以上条款及原则。望贵单位重新组织定标委员会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定标活动,重新选定中标候选人。在作出异议答复前,暂停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请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定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对本项目做出合理的定标。
异议人:福建鼎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漳州恒大城市之光**号楼*****
联系人:徐云峰,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主送: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
抄送: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的《漳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建规〔****〕*号),通知中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七条:定标时应当坚持择优、竞价、物有所值的原则,根据定标因素选择履约能力强(报价、公司资质、相关业绩)、报价合理、服务质量好的定标候选 人为中标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招标人可以优先选择服务好、实力强、有利于项目管理的企业为中标候选人;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规则亦有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