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9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29 00:00:00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迁建项目(一期)信息化系统等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三段***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郫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郫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一期)信息化系统等软硬件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要求,十一)网络安全等级部署中:杀毒软件、防火墙、日志审计系统、数据审计系统、堡垒机、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刻意设置排他性壁垒、定向锁定特定品牌、人为制造产品单一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供应商,严重破坏采购的公平性!

投诉事项*:多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证书,未预留充足的时间且增加供应商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且无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影响采购的公平性。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作出答复,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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