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5-12-29 00:00:00
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汕头海关拟对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升级有机样品前处理室和无机前处理区、无机消化区实验室环境:
一、将原*******风机覆盖区域(有机样品前处理室)分为*个区域,原主风管保留并连接**个通风柜,部分支管拆除、封堵、隔音。新装排风系统*组连接另外*个通风柜。
二、将原*******风机覆盖区域(无机前处理区、无机消化区)分为*个区域,原主风管保留并连接*个通风柜,部分支管拆除、封堵、隔音。新装排风系统*组,每组各连接另外*个通风柜。
三、以上新装排风系统的风管分别穿过墙引至技术业务用房两侧外墙,从外墙装饰条(夹缝)中贴墙安装至天面,再穿过天面玻璃幕墙进入大楼天面与新装的喷淋塔(或活性炭吸附箱)、风机连接。
四、天面新安装喷淋塔*台、活性炭吸附箱*台、离心风机*台,满足新增*套风管的排风和过滤;变频房增设风机控制柜*组(内装变频器、***、控制器等);天台原电源线的桥架部分可用,按新增风机的位置增加部分桥架。
详见附件*。
五、时限要求:
服务期:工期**个日历日。具体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六、预算金额:¥******.**元,见附件*《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工程量清单》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详见附件*《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评分标准》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号***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附件:*、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施工图.***
*、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工程量清单.****
*、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十一层部分实验室环境升级项目评分标准.***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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