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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城乡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四楼
供应商(乙方): 湖南美中环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浏阳市城乡低价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旧玻璃、塑料、橡胶、纺织物、纸制品、金属等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废塑料、废铁(轻薄铁)、废纸、废轮胎、废玻璃、废纺织物、废旧家电等品类的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预算单价***元/吨,共计****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 * |
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有害垃圾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收集、分类贮存;预算单价*****元/吨,共计**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 * |
废弃的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有害垃圾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收集、分类贮存;预算单价*****元/吨,共计**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 * |
废油漆(机油)包装物、油漆渣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有害垃圾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收集、分类贮存;预算单价****元/吨,共计**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 * |
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有害垃圾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收集、分类贮存;预算单价****元/吨,共计*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 * |
废农药废物包装物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有害垃圾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收集、分类贮存;预算单价****元/吨,共计**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贰万伍仟叁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伍仟叁佰元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应设计一套完整的居民生活垃圾前端回收站点收集、中间运输与终端分类分拣再生资源综合处置利用系统,满足居民生活产生的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以及终端综合利用资源化处置配套的设备实施及运营要求。 (*)低值可回收物包括:废塑料、废铁(轻薄铁)、废纸、废轮胎、废玻璃、废纺织物、废旧家电等品类的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 (*)有害垃圾包括:废灯泡灯管、废电池、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弃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垃圾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收集、分类贮存。
*.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人须遵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任何由于中标人员工的责任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一、项目场地和设施要求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天内,提供厂区可使用面积****平方米以上的厂房作为市分拣处置中心(市总站),用作可回收物精细分拣和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使用期限应长于本项目服务期;市分拣处置中心建设应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长沙市有害垃圾投放收集转移处置环境污染防治作业规范》(长环委办函[****]**号)。 (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场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市分拣处置中心(市总站)设置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厂区环境保持整洁有序。大体应区分为装卸货区、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分拣车间、打包车间、成品存储区、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出入库磅房、办公区等组成。根据回收垃圾特点,在分拣车间配备生活垃圾精细分拣设备。 *、中标人应设立专门的垃圾回收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常驻分拣处置中心,有办公桌椅、电脑等设施,确保每日*:**至**:**有专人负责称重、收集、台账登记。中标人回收场地内应配有全电子汽车衡称重磅,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中标人需提供全年每天**小时热线服务电话(中标人应确保电话畅通,随时有服务人员接听电话),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二、收集运输要求 (*)投标人应安排回收专用运输车辆不少于*台,其中低值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不少于*台,有害垃圾专用运输 车*台,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查;投标人装载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运输车辆,在车身显著位置印有公司名称和垃圾回收图标。要求统一着公司工作服,并配备防护手套和口罩。 (*)各村镇站点按照各类垃圾产生量提前预约,投标人接到预约信息后在*日内完成收运。如现有运力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投标人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增派运输车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投标人必须按照《长沙市有害垃圾投放、收集、转移、处置环境污染防治作业规范》的通知(长环委办函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的相关规定,指导培训全市各村级、镇(街道)级站点,对有 害垃圾进行分类、打包、暂存,防止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溢漏、腐蚀等造成二次污染;各村镇站点按危险特性分类要求设置标识、标签。根据预约需派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到浏阳市村、镇级分拣站点设置了有害垃圾的暂存点收集、运输有害垃圾,收集有害垃圾过程中需采购方派员全程陪同监督,有害垃圾不允许与其他低值可回收物混装。现场收集时,须当场向所在镇(街道)级分拣站点及城区各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内设置了有害垃圾的暂存点提供《有害垃圾收集记录表》。 三、有害垃圾储存 投标人收集的有害垃圾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专库贮存和管理,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条、第七十五条、《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醒目的识别标志;要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等相关要求贮存。 四、有害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利用与处置 (*)投标人收集储存的有害垃圾,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的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实现有害垃圾合规的利用或处置。其中,废弃的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按危险废物****(**********)类别处理;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按危险废物****(**********)类别处理;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危险废物****(**********)类别处理;废农药废物包装物和废油漆包装物按危险废物****(**********)类别处理。并做到几种废物几本台账,每本台账使用期限为一年。处理的有害垃圾,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负责如实向浏阳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向采购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处置发票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如缺少上述危险废物类别储存利用、处置资质的,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储存利用、处置,并提供与储存利用、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交采购方。未按要求执行的,其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进行有害垃圾运输、储存和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储存、分拣、运输、加工等全过程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投标人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利用、处置的,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投标人收集的低值可回收物应最大化地资源化利用,处置利用过程中需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五、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 (*)远程在线监控功能 支持采购人远程在线监控,中标人回收场地内的仓库、地磅室、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进出通道等场所须安装实时无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火报警装置,中标人应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畅通,实时接受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且视频监控系统要统一接入采购人指定的站点监控云平台,并支持回放*个月内历史视频数据。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能过磅系统,垃圾暂存重量信息,纳入企业监管系统备查,接受主管部门实时监管抽查。 (*)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支持乡镇(街道)单个站点和市分拣处置中心(市总站)出入库数据信息的分别统计,统计须包含总收运次数、全部品类重量及分布比例等信息的实时统计与分析。 六、垃圾分类指导和培训 中标人每季度须对各乡镇(街道)分拣站点进行一次现场指导和质量抽查,并负责向采购人每个季度反馈一次质量抽查结果;每季度制作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宣传短视频不少于*个;每年要负责集中对各镇(街道)环保合作社(或物业公司)负责人、公共服务机构垃圾回收负责人、村(社区)环保专干及环保队长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知识或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培训。
*.其他要求
*.实施地点:浏阳市城乡范围内。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结算,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费用包括中标人提供本服务项目要求所需的低价值和有害垃圾运输、收集、分拣贮存、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中标人须遵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 。任何由于中标人员工的责任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其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 结算方法 *.*付款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依据:根据三方签字确认的《三联单》、中标方的《过磅单》及实际转移台账资料等为付款依据,并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季结算 。根据中标单价和中标方实际回收量结算。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 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季结算。根据中标单价和中标方实际回收量结算。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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