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5-10-31 00:00:00
关于转发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覃塘大岭风电场项目方竹~大岭*****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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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核准覃塘大岭风电场项目方竹~大岭*****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覃发改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覃塘大岭风电场项目方竹~大岭*****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贵港市覃塘区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大岭乡。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线路工程
新建大岭风电场升压站~方竹站*****线路,路径长度为**.***,采用电缆+架空相结合的方式单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架空线路约**.***,单回路电缆线路约*.***。
(二)风电场内集电线路
风电场内集电线路选用****电压等级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主要采用架空方式架设,在风机箱变端及升压站侧接入段结合电缆敷设。线路长度:****单回路架空线路为**.****,双回路架空线路为**.****,电缆线路长为*.****。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万元,占总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本金以外的****.*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解决。
六、项目须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节能、环境保护及资源利用相关要求。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意见、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号)等文件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在*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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