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12-29 00:00:00
****年泗县运河街道中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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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泗县运河街道中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泗县运河街道中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泗县和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春港花苑**#***号
成交金额:贰拾万壹仟陆佰圆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拾万壹仟陆佰圆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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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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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泗县运河街道中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年泗县运河街道中心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计划要求保安人数:*人,负责学校门卫、食堂、卫生、宿舍管理、安全教育、厕所、运动场等学校范围内安保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要求 合同期限:***日历天 |
五、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评审小组:许道翠(组长)、艾兆敏、朱振媛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东方明珠小区东南角,联系方式:***********。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运河街道中心学校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州大道
联系方式:李校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东方明珠小区东南角
联系方式:史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