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财政局监督意见书
2025-12-29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萧山区财政局监督意见书
浙江/杭州-2025-12-29 00:00:00
浙江/杭州-2025-12-29 00:00:00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年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本机关对你司代理的萧山区益农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编号:****************)、萧山区益农镇农村生活垃圾直运及易腐垃圾驳运服务项目(编号:****************)以及萧山区益农镇开发区启动区块已建道路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编号:****************)开展了检查,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你司在上述三个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标项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按计价格[****]****号文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与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用按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投标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即优惠**%)”不符,未按优惠后的费用向供应商收取,有违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款第十四项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并于收到本监督意见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本机关。
抄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人民政府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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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意见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