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12-29
浙江/湖州 质疑投诉
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浙江/湖州-2025-12-29 00:00:00
浙江/湖州-2025-12-29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生化免疫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康诺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木开发区启迪***号********室
被投诉人*:浙江省国际技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楼
被投诉人*:湖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环北路****号
五、基本情况
浙江康诺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就浙江省国际技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心医院关于湖州市中心医院生化免疫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此投诉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就浙江省国际技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心医院关于湖州市中心医院生化免疫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第()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或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湖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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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湖财处〔****〕**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