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郎川河复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29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2025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郎川河复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宣城-2025-12-29 00:00:00
****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郎川河复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郎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宣城市郎溪县桑园路郎溪县祥和小区东南侧

代理机构

名称: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新建街郎溪县供销合作社*楼

项目名称

****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郎川河复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年******时**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大别山路客运西站主体楼五楼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周正勇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六安市****年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六安市****年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标段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南省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福泰国际*栋**楼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江志义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沅江市赤山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沅江市赤山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南华鑫美好公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号*****房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曹杨风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永州市道县****线潇水二桥维修加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永州市道县****线潇水二桥维修加固工程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新元桥梁养护技术有限公司,投标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填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年****日至******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人: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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