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12-29
四川/南充 变更澄清
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南充-2025-12-29 00:00:00
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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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儿科妇产科住院综合楼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包*更正如下:采购包*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技术参数第**条中所列配置附件中“空调”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包*更正如下:采购包*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技术参数第**条中所列配置附件中“空调”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号二号楼*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华康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绿地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文件:************,评标咨询:************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文件:************,评标咨询:************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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