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29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线巴南界至顺江段精细化提升及灾害防治工程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线巴南界至顺江段精细化提升及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路中心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关于启动江津区****线巴南界至顺江段精细化提升及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的请示》(公文办件〔****〕****号)签批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项目区域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珞璜镇。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细化提升、灾害防治及隧道整治等三个方面。其中,江津区****线巴南界至顺江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长**.***公里,主要包含护栏、标志、标线、彩色抗滑路面、视线诱导设施等内容);江津区****线*****+***~*****+***段灾害防治(长*.*公里,主要包含对*个边坡工点治理、对灾害造成的路面和边沟损坏进行修复);江津区****线珞璜一隧、二隧整治(对隧道土建结构进行病害处置、对隧道机电设施预埋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对灯具进行清洁更换养护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江津区****线巴南界至顺江段精细化提升及灾害防治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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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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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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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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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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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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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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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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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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