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太华镇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余成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文行(镇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范大埠(司法所)
吴君君(党政办)
邱晓琳(财政经济办公室)
陈开清(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章仁奎(党群服务中心)
林贵钻(综合执法大队)
翁琳莉(镇纪委)
许小铃(政府会计)
连杨红(资产后勤)
各所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吴君君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我镇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统筹规划镇政府采购工作,审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确保采购工作与镇中心工作相衔接。
*.研究决定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采购项目的立项、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结果的审定等。
*.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查处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协调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与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
*.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采购意识。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依法办事。政府采购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采购过程规范透明。
*.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太华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