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12-29 00:00:00
[公告中]安徽萧城驾校(驾考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场区附属石料拍卖交易公告
安徽萧城驾校(驾考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场区附属石料拍卖项目公告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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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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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安徽萧城驾校(驾考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场区附属石料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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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 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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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人 |
萧县龙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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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
*、展示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时止。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拍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场拍卖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分钟,拍卖会开始后**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政策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相关材料,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意向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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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标的的基本情况 |
标的详情:安徽萧城驾校(驾考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场区附属石料拍卖,起拍价***.****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保证金**万元。 其中碎石残料约*****.**吨,每吨价格为**.**元(标的物详情参考下方评估报告)。 注:竞买人要承担所有竞拍风险,上述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前往标的所在地看样并自行了解情况,不组织集中看样(现场堆积即为全部外运碎石残料,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对总吨位负责,以测量及评估报告为准,风险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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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 *、竞买人报名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清楚,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内容要求,根据估算报告的范围、标高清运,严禁超挖超采。待清运标高挖约**%时,需与我镇共同确认范围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一经发现超范围的情形,委托人有权与买受人解除合同。届时,买受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委托人将依法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应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位置、 质量、数量、瑕疵等全面情况。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接受标的拍卖状态,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竞买人提供的参考,并不构成本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凭标的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证明与委托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的内容约定履行。买受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状标的物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出让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自交付之日起,清运过程不得无故中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中断除外,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清运工作,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竞买支付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买受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买受人需及时清运石方资源,不得拖延工期(工期**天)。若在清运过程中未按委托人要求清运或清运时发生举报、投诉、超工期等相关违规情况,一经核实,委托人有权每次扣除其适当比例履约保证金,直至扣完履约保证金;若发生超挖情况,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 **、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负责石方外运期间相应场地道路的保洁、降尘等文明施工工作; **、因场地内有施工人员,买受人需安排专职安全人员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维持好车辆行驶指挥工作,确保场区内人员财产安全,如造成事故,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如对现场设备设施、场地道路等造成损坏需进行维修或按价赔偿; **、针对以上问题,如中拍单位达不到要求,将扣留相应履约保证金弥补总承包施工方。 **、此项目正有施工方施工,装载费用由竞买人与施工方自行协调(不超过*元/立方),清运所需的人员、环保、运输机械等由买受人与施工方自行协调,委托人不负责协调。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变更,届时以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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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保证金的缴纳 |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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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报名须知 |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限高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被限高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存在单位犯罪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竞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竞拍资格。 *、意向竞买人要与委托人等相关部门沟通清楚,竞买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要办理的拍卖及清运相关手续等并承担所有竞拍后的风险,否则买受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导致不能签约或履约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出让合同》。参拍前一定要向委托人咨询清楚《出让合同》里约定事项后,再报名参拍。 *、竞买人报名时需认真仔细阅读本期拍卖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拍卖文件是公告的组成部分,和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是报名参加网络拍卖会视为已阅读并同意认可本场网拍中发布及拍卖公司提供所有《公告》等相关附件资料每项条款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拍卖前一日**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拍保证金,转款帐户信息须与报名人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需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 *、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履行完所有手续后,经委托人同意竞拍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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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报名及注册竞价程序 |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高新区埇上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办理**锁,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 网上注册所需上传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诚信承诺书(企业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网上注册成功后,再找到所需项目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保证金汇款证明;*、银行账户证明扫描件上传;*、相关资质证书。 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向竞拍方在网上报名后,需持报名相关资料来我司进行现场资质审核并签订竞拍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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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相关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详见《合同》)。 *、佣金缴纳: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到委托人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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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宿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买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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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特别提醒 |
*.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中有不明事项的,委托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拍卖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所有竞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标的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标的的看护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拍卖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在竞价过程中以参考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买人均不应价的。(*)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和缴纳余款的。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禁止买受人私自转让、分包出去,一经发现,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不退,如导致任何相关安全事故问题等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以现场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如出现买受人不能受领拍卖标的、出现资产纠纷、买受人不能正常施工清运、清运项目不明确产生纠纷等问题,与拍卖人无关且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士至现场勘查勘验标的,自行确认标的的数量、状况、品质和运输条件现状。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上述须确认的事项负责,不承担任何运输或质量保障,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不承诺矿区外各种环境等因素影响的顺畅解决,应由竞买人自行解决。不能因当地各种因素影响运输而毁约。 *.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的,与拍卖人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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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联系方式 |
萧县龙城镇人民政府刘镇长:*********** 宿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陈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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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宿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请审核********** **:**:***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