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2-29 00:00:00
关于金华开发区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人: 郑彩均来源: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开发区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服务时间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 金华开发区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设计方案咨询及审核、项目监理、概算预算审核及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结算审核、各类测评等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终验、结算完成之日止,服务期预计**个月 | ***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德胜街***号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 ********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号宁远大厦**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