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红光光子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光源)、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单光源)、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29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红光光子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光源)、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单光源)、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沈阳-2025-12-29 00:00:00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红光光子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光源)、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单光源)、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项目
发布时间: ****年**月**日信息来源: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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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红光光子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光源)、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单光源)、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发布日期:**********
监督部门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吕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
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红光光子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光源)、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单光源)、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
项目编号
******************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红光光子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光源)、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单光源)、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项目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
公示结束日期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号
联系人
田科长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祥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阳街***号(*门)
联系人
李鹏
电话
************
邮箱
********@***.***
一、评标情况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购买红光光子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光源)、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单光源)、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江西欧财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日
* 江西幻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日
* 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日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江西欧财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方猛
* 江西幻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汤淑芳
* 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孙静轩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江西欧财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标人具有对应类别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江西幻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标人具有对应类别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标人具有对应类别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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