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9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仪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12-29 00:00:00
仪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仪陇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年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前端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金铵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号徐庄高新区二期聚慧园*号楼

被投诉人: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充市仪陇县仁德街

被投诉人: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充市仪陇县康宁街一段*号

四、基本情况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年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前端监控系统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部分要求与其他要求部分内容不一致。

投诉事项*:服务人员要求部分内容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强制许可证书不应作为评审加分项。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仪陇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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