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地下空间整体转让
2025-12-29
吉林/长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司法拍卖: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地下空间整体转让
吉林/长春-2025-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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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地下空间整体转让
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司法拍卖: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地下空间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 转让方名称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卓越大街以南一宗土地及地上建筑。土地证号:长国用(****)第*********号;地类(用途):科教用地;建筑物面积详见附件。 详见网址:*****://***.******.***/*********/#/?**=******************************** |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第****号
挂牌价格:*****.**万元
保证金(万元):****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至**********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最小加价幅度:*万元
报价周期:**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卓越大街以南一宗土地及地上建筑。土地证号:长国用(****)第*********号;地类(用途):科教用地;建筑物面积详见附件。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卓越大街以南
重大事项披露:*.本次转让的标的有土地证,但未取得建筑物相关权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当事方(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受让方依法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如有欠费,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进行追偿,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未知欠费情况及风险的认可。 *.自成交之日至标的完全移交竞买人(交付并更名)之前,若出现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强迁等因素,可能导致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无法及时移交房屋的,在异议审查(含异议之诉)及出具最终法律结果之前,成交价款款将暂时不予退还,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根据异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撤销挂牌并退还成交价款或继续移交标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及产权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 *.本次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及未尽事宜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转让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 **:**:**至********** **:**:**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计的方式,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成交金额*****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受让方需在完成成交价款支付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否则视为无需开具发票。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符合标的物所属地区购房资格要求。
竞买保证金设置:*、交纳数额:****万元(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竞买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由公司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交纳截止时间:********** **:**:**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一次性足额交纳。 *、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行号:************。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成交后,受让方将成交尾款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至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广场支行,账号:********************)。 *、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
地址:长春市超达路***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
联系人:冀女士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第****号
挂牌价格:*****.**万元
保证金(万元):****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至**********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最小加价幅度:*万元
报价周期:**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卓越大街以南一宗土地及地上建筑。土地证号:长国用(****)第*********号;地类(用途):科教用地;建筑物面积详见附件。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卓越大街以南
重大事项披露:*.本次转让的标的有土地证,但未取得建筑物相关权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当事方(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受让方依法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如有欠费,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进行追偿,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未知欠费情况及风险的认可。 *.自成交之日至标的完全移交竞买人(交付并更名)之前,若出现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强迁等因素,可能导致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无法及时移交房屋的,在异议审查(含异议之诉)及出具最终法律结果之前,成交价款款将暂时不予退还,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根据异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撤销挂牌并退还成交价款或继续移交标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及产权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 *.本次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及未尽事宜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转让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 **:**:**至********** **:**:**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计的方式,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成交金额*****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受让方需在完成成交价款支付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否则视为无需开具发票。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符合标的物所属地区购房资格要求。
竞买保证金设置:*、交纳数额:****万元(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竞买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由公司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交纳截止时间:********** **:**:**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一次性足额交纳。 *、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行号:************。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成交后,受让方将成交尾款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至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广场支行,账号:********************)。 *、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
地址:长春市超达路***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
联系人:冀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