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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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发改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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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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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城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上发改经信审批[****]**号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调整)上城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上卫〔****〕**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城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区城建计划和上级文件、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规资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区城建计划和上级文件、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规资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
三、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已列入****年上城区城市建设计划,符合规划审批及规资住建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选址根据区城建计划和上级文件、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规资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笕桥单元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建设单位和可研单位研究论证结论,结合区城建计划和上级文件、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规资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其中业务技术用房根据国家住建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批复等相关文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建街道级养老院*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处,配建各类配套附属,配建各类停车位等。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后续相关职能部门、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为准,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准。
六、市政公用及配套:海绵城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节能、近零能耗建筑、给排水、电力、城管、环保、消防、卫生、园文、绿化、文保、交通组织、交警、水保、人防、地铁、铁路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七、招标投标和项目工期: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主要设备、主要材料等招标方式须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以区招标办办理为准。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个月。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建设单位和可研单位报告研究论证结论、财政部门资金审查意见、区城建计划和上级文件、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相关文件,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初步参考意见)约*****万元(根据上级文件含建设用地费用约****万元),其中,智能化、信息化等设备须按照招标、采购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根据财政部门审查由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解决。本文非行政许可仅大概供后续相关部门(财政、审计等)形成审核意见作为参考,以后续审批为准、以财政审核及国家审计为准。
九、其他: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上城政法风评【****】*号),并已通过属地街道现场公示及群众调查程序。已取得环保部门审查意见,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应当依法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手续意见。根据国家规定及文件精神,本文并不涉及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如涉及征地拆迁征收事宜请依照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实施,具体内容和情况均由相应责任单位、实施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和解释。
各相关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建设管理规定执行,符合规划审批及规资住建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管理的有关要求,严禁以建设技术用房的名义搭车新建改造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用房的用途。以上所有内容来源依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论证结论、结合区城市建设计划和上级文件、建设主管部门审查:规资住建(多规合一审查)及环保、民政、笕桥街道、文保、交警、卫健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规资选址和用地审查、政法委社会风险评估、属地街道现场公示群众调查、财政部门资金审查、其中业务技术用房根据国家住建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批复等。
本文依据上述各单位共同集体决策审查或审批依法依规汇总行文(具备前提要件均与各单位审查或审批相符一致)。涉及的具体内容均由相应单位负责和解释、并由相应单位自行承担超标违法违规和申报不实(含错项、漏项)等相关责任且本文自动失效;同时未按基本建设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施工的本文自动失效。本文非行政许可,仅大概内容仅供后续决策和审批参考,以后续相关职能部门、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为准,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为准。本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如有意见的可向我局提出。
若后续变更,须严格按照《上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管理办法》(上政办函〔****〕*号)文件“事先报备原则”相关规定及时申报调整审批,违者自行承担“未事先报备、未批先建”的后果责任。本文未涉及事项,仍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关规定及各部门审查审批执行。
浙江政务服务网项目编码************************,该文件有效期*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关于(调整)上城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