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铅山县城南加油站经营权(5年)转让信息披露
2025-12-29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城南加油站经营权(5年)转让信息披露
江西/上饶-2025-12-29 00:00:00
江西/上饶-2025-12-29 00:00:00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城南加油站经营权(*年)转让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城南加油站经营权(*年)转让 | ||
| 标的名称: |
铅山县城南加油站经营权(*年)转让,挂牌价*,***,***.**元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铅山县城南加油站坐落于铅山县河口镇外环路**号(中共铅山县委党校对面),建成于****年**月。项目用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包括站房、罩棚、油罐区及加油设施以及配套的绿化、消防、电气等附属设施;项目拟建双层埋地油罐,设置******# 汽油罐*个、******#汽油罐*个、*****#柴油罐*个、折合汽油共计*****;设置*台四枪加油机,为二级加油站。购置加油机、油枪、储油设备、传输设备等。 *、加油站内有*台汽车充电桩(配备了*根充电枪),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具体权责以合同约定为准。 *、经营内容:成品油零售业务及附属非油品业务(如便利店、洗车服务等)。 *、经营权期限:期限*年,筹备期*个月(不包含在期限内)。一经拍卖确定,自负盈亏。期满后重新拍卖,原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起拍价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经营权价值为*******.**元/年,竞买保证金为***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 **** ***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面积、数量、性能是否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出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受让方已经接受标的物的所有现状,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为确保加油站顺利通过安全验收并合法投入运营,现将安全验收资料准备情况做如下说明: (*)转让方已完成并可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土地证明文件、项目备案及批复文件、设备合格证、相关单位资质文件、安全条件备案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总平面布置图,将在移交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需在标的竞买成功后由双方配合完成的资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与操作规程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员工工伤保险投保记录。该类资料须由受让方主导编制、申报或投保,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相关责任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双方将共同协作,确保在正式运营前完成全部安全验收准备工作。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验收延误或未能通过,相应责任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在经营权期限内,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则及配备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安全人员,定期对油罐及相配套的加油设施进行检修保养,以达到正常、安全经营。 *、加油站的站长、会计由转让方任命,其余人员由受让方负责招聘。竞拍成功后,受让方需组建完善的运营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员、出纳、开票员、发油员、便利店管理员、维修员、记账员、计量员等,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审查。 *、转让方承担其自身派驻的站长、会计的薪酬,以及因资质证照维护产生的费用。除此之外,加油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日常耗材、营销费用、受让方聘用人员的全部费用、超过质保期的设备日常保养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竞拍成功后,受让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和安全责任事故保证金***万元,经营期届满后,受让方将本项目范围内的资产、相关配套设施及相关资料完好、无债务、无安全责任事故、不设定担保的移交给转让方接收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为保证加油站正常运营,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油品采购保证金***万元。该保证金专项用于站内成品油采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划转。受让方应根据库存和销售预测,提前向转让方提出采购申请,由转让方审核后执行采购并付款。受让方须协助完成油品的接收、验收和储存管理工作。 *、竞拍成功后,受让方需对加油站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万元)、人身伤亡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万元/人)、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万元)、财产综合险(保额不得低于***万元)等,保单必须报转让方备案。 **、在经营期限内,加油站全部经营项目(包括汽油、柴油、便利店商品销售、洗车服务等)所产生的营业款项,均须由转让方统一收取,并直接进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收款账户或坐支营业款。如有违反,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具体在成交合同约定)。 **、经营收入(营业额)结算: (*)转让方应返还受让方的经营收入按日计算,计算公式为:当日应返还金额 = 当日收入 - 当日成品油进货成本。其中,成品油进货成本须以与该批次成品油对应的合法有效发票为依据进行核算;其他非油业务的成本与费用不得计入本结算范围; (*)结算周期按“*+*” 执行,即针对*日(当日)的经营数据,双方应在*+*日前完成该日数据的核对与支付。 **、经营权转让结算模式及周期 : (*)采用“保底年经营费用+超保底营业额分红”模式; (*)保底年经营费用即拍卖成交年经营费用,按年支付(年度总营业额≤****万元的按保底年经营费用支付); (*)超保底营业额分红:年度总营业额超过****万元部分按累进制比例分红,即:年度总营业额在****万元以上不超过****万元(含)的部分,分红比例按照实际超出营业额的*%缴纳;年度总营业额超过****万元的部分,分红比例按照实际超出营业额的*%缴纳; (*)为平衡双方现金流,转让方可在月度结算时,当预测年度累计营业额可能触发超保底分红时,从当月应支付给受让方的经营权转让收入中预留部分款项作为分红准备金,预留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预估当月超额营业额的*%。该预留款项用于年度清算时抵扣最终确定的分红款,实行多退少补; (*)保底年经营费用即拍卖成交年经营费用缴纳时间:采用先支付后使用方式,首年经营费用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之后在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经营费用; (*)超保底营业额分红缴纳时间:按年度进行结算,于次年*月底前进行结算。 **、双方各自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因取得收入而产生的各项税费(具体合同中约定)。 **、退出机制: (*) 正常退出:经营期限*年届满,且受让方在*年经营期内每个完整会计年度均无拖欠经营费用行为、保证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于经营期限届满前*个月向转让方提出书面退出申请。转让方在经营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点、款项结算及交接等后续事宜; (*)经营费用拖欠的处理:若受让方无故拖欠经营费用,经催告后仍逾期未支付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退出经营场所; (*)安全事故处理不当:经营期限内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且未及时妥善处理的,转让方有权直接使用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理;保证金不足以覆盖相关赔偿及处理费用的,不足部分由受让方承担。此种情形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责令受让方退出经营场所。 **、首期拍卖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安全责任事故保证金、油品采购保证金等相关款项由受让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时间:付清拍卖成交的应付款项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待标的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将标的移交给受让方,移交过程所发生的与成交标的有关的全部费用与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标的内的设施设备保养与维修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在设施设备原生产厂家或施工方承诺的质保期内的,由转让方负责联系并督促相关方进行保修。转让方应在标的移交时向受让方提供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油罐、加油机、罩棚等)的质保文件副本作为合同附件; (*)质保期届满后的日常保养及维修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保养及维修费用。 **、在经营权期限内,转让方购置在土地上的一切附着物及其他资产,受让方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修复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扩建,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改造扩建不得超过原加油站的地界范围。 **、改造扩建后形成的不可移动的资产,权属归转让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受让方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转让方的经济损失。 **、加油站的消防、房屋安全、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并服从转让方监督检查。 **、在经营权期限内,受让方为经营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转让方有权随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受让方须积极配合及整改。 **、在经营期间,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要拆迁或改造等原因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经营费用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
||
|
*、竞买人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成品油零售(报名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竞买人需具备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竞买人需具备应急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汽油、柴油零售经营资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竞买人需具备近*年内加油站运营经验,提供至少*个本省和*个本市的运营案例(报名时提供加油站合作或运营合同、购买成品油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 *、竞买人需提供并提交针对本项目的详细运营方案(要求提供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版本)。 *、无违法犯罪记录,截至报名截止日三年内,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证明。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报名时需携带公章及上述材料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进行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童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