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新建13、14号学生宿舍楼供暖制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26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新建13、14号学生宿舍楼供暖制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银川-2025-12-26 00:00:00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新建**、**号学生宿舍楼供暖制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新建**、**号学生宿舍楼供暖制冷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新建**、**号学生宿舍楼供暖制冷服务项目 雁湖校区**、**号学生宿舍楼供暖制冷系统接入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新建**、**号学生宿舍楼供暖制冷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元/年)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所报项目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各分项报价亦不得超出对应分项金额限价;若任一报价超出前述限价,其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招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招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锁进行解密及招标,若因未解密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程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由于系统进行公布供应商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供应商的需在线等待公布供应商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公司*************或加入技术支持**群*********获得帮助。 *.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证书及**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办理”模块查看。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胜利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号综合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薄桂军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姜欢
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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