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来凤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2026年-2028年项目(项目编号:42282720250100030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26
湖北/恩施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来凤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2026年-2028年项目(项目编号:42282720250100030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恩施-2025-12-26 00:00:00

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来凤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年*****年项目(项目编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来凤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年*****年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北浩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步行街(原农业局内);*.来凤县翔凤镇名人家园*栋河边一楼***号

相关供应商*:湖北宣冠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珠山镇莲花社区*组**号

三、基本情况

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因对来凤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年*****年项目(项目编号:******************)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邮寄送达的《投诉书》。本机关针对投诉书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月**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下达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向被投诉人*、被投诉人*下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各方就投诉事项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作出说明并提交证据材料。结合上述各方的复函举证材料和本项目开评标资料,本机关对相关投诉事项进行了查证查实。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的评审因素描述过于笼统,未对各项因素进行细化和量化。
经查证,该项目招标文件将“全面、基本全面、不够全面”“可行性强、可行性一般”“科学合理、基本科学合理、不够合理”等表述作为评审因素,没有将评审因素中“全面”“可行”“合理”等具体标准进行量化,不满足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的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相对应。”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之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经本机关查证,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认定原中标结果无效,责令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可依法向来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凤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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