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2-26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购置磁共振仪等设备一批(医用血管造影*射线机)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购置磁共振仪等设备一批(医用血管造影*射线机)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被投诉人*: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楚天都市花园*座**楼
相关供应商*:国药宜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桔乡路***号(生物产业园)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为*****************。****年*月**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至**为:*.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疑似为飞利浦等大型企业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球管阳极热容量(非等效)≥****”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球管阳极热容量≥****,球管管套热容量≥****”要求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控制屏位置,控制屏可置于导管床至少*边”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关于“触摸屏”要求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不组织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不合理,破坏公平竞争环境;*.采购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不合理;*.招标文件标的名称不规范,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中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分值过大,明显是为指向品牌量身定制;**.招标文件中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内安装、调试完毕”内容不合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公平履约原则;**.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及效率要求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歧视中小企业,与国家政策不符。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