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镇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答疑变更
2025-12-2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大圩镇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答疑变更
安徽/合肥-2025-12-26 00:00:00

大圩镇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大圩镇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大圩镇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圩镇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具体参数及要求“注”第*项“上述标注“★”项具体参数及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或****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人审查。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责任。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对具体参数及要求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各项要求,若在后续的合同履行或验收过程中发现实际产品与谈判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责任,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建议修改为:“上述标注“★”项具体参数及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或****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

答:不予修改,按谈判文件执行。

*.谈判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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