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SSBWQC12210964)
2022-03-03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SSBWQC12210964)
广东/东莞-2022-03-03 00:00:00

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来源: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 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对****年*月**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的《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中的“监理项目业绩”及“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项调整如下:

*

监理项目

业绩

**分

投标人自********日起承接过监理合同金额≥***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每项得*分。

■本项目只接受已完工业绩。除监理合同外、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上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完工)证明材料。

■若业绩项目中均无类似工程的,本项得分应乘以*.**。

*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

*分

总监理工程师:(*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日起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过监理合同金额≥***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每项得 * 分,本项最高 * 分。

■本项目只接受已完工业绩。除监理合同外、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上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完工)证明材料。

*分

专业工程师:

*、拟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位加 * 分,本项最高得 * 分。

*、拟派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具有安全员培训证(或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每位加 *.* 分,本项最高得 * 分。

二、随本次补充通知重新发出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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