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5-12-26 00:00:00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住建委与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名称:市住建委与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宣传服务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闻宣传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亮点,提升住建系统宣传质效。
****年*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绵阳市成立新闻传媒中心(原绵阳日报社、绵阳市广播电视台一体化运行),并同步组建绵阳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整合报台经营业务,全面负责含电视、报社、电台及所有旗下新媒体板块相关经营业务,仅此一家,无法进行比较选择。由于新闻宣传的政治性和特殊性,提供平台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拟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绵阳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代替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基于以上客观原因,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绵阳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九洲大道***号广电大楼**楼*、*号房间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何艾林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为领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桃华街**号附***号
联系电话:***********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如对以上采购项目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住建委,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七、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