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26 00:00:0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时至*月**日**时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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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规划用途 |
面积约(㎡) |
招租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产权情况 |
目前状态 |
免租装修期(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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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远大厦***层 |
商业、办公 |
****.** |
***.****** |
** |
*年 |
有 |
在租 |
*个月 |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结果行权)。
二、承租人条件:
*、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如为现金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百元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付清;如为保函形式的,承租人要向温州交运集团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具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金额大于等于首年租金成交价。
*、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三年租金递增 *%。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人的,采用降低挂牌价格方式,在首次公开挂牌价格**%幅度内公开降价挂牌,每次降价幅度**%,即第一个降价周期****年*月**日至*月**日**时止,第二个降价周期****年*月**日至*月**日**时止,第三个降价周期****年*月**日至*月**日**时止。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