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货站国际库区交通标识警示投影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2025-12-26
北京 招标采购
北京货站国际库区交通标识警示投影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北京-2025-12-26 00:00:00
北京货站国际库区交通标识警示投影灯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以下简称“北京货站”)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北京货站国际库区交通标识警示投影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货站国际库区交通标识警示投影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交通标识警示投影灯

(三)采购编号:****************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项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号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数量

采购*个交通标识警示投影灯,分别安装在国际**号门(安检通道)、国际**号门,满足静态人行道图案投射和动态感应切换警示图案投射的需求。

(二)整体效果

*、投影灯投射固定人行道图案,尺寸为**米**.*米,无动态变化功能;

*、投影灯常态投射**米长、*.*米宽的人行道标识,当系统监测到拖车或叉车进入监测范围,即刻切换为警示禁止通行图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二)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三)*********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操作人员要求具有电工证、高空作业证。

(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制定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年*****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六)提供操作人员有效的电工证和高空作业证;

(七)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格式自拟)。

注:所有报名材料,每一页须加盖公章后扫描。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申请材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未在公告截止时间递交报名资料或资料不全者,将取消报名申请资格,不另行解释。

六、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项目联系人:宿女士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八、其他要求

(一)如项目报名供应商过多,我公司将召开资格评审会,结合项目需要确定备选供应商数量,根据排名择优录取;

(二)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国航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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